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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执结规避执行案 申请执行人送镜匾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1-06-22 09:33:42


    一方是屡屡规避执行的“老赖”,另一方是时日无多的申请执行人,经过两年多的法理较量,这场反规避执行案终于尘埃落定。6月20日,为表达对该案执行法官的谢意,申请执行人弓女士的家人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的执行法官送来了两幅镜匾。

    6月20日上午,当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的法官们开始一天工作的时候,摆放在该院办公楼门口两侧的镜匾立刻吸引了法官们的注意,两幅镜匾上分别写着“伸张正义,执法如山”、“依法办案,维护公平”,原来这是送给不久前执结了一件规避执行案的执行局法官的。

    这事还得从八年前说起,2003年,由于弓女士患了病,丈夫魏某提出了离婚,后经协商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办离婚手续的同时双方对离婚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了约定,并约定双方共同所有的集资房归弓某所有。然而之后魏某却强行占住着房屋拒不搬走,于是弓女士遂将魏某起诉至金水区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的离婚协议有效,并要求魏某将房屋归还自己居住使用。

    2008年12月,金水区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判决弓女士与魏某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屋归弓女士居住使用。判决生效后,魏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于是弓女士向法院申请执行。金水区法院受理弓女士的执行申请后,向魏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内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然而魏某却逾期一直未履行。

    之后,在法院工作人员执行的过程中,魏某及其妻子程某想尽各种办法企图阻挠法院的执行,先是程某以案外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法院执行程序违法,执行标的物与其有关系,法院不能执行。此案经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审查后,程某撤回了执行异议申请。为了阻止法院执行,程某又将丈夫魏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正在执行的魏某的房屋属程某与魏某的共同财产。金水区法院受理后并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了程某的起诉。在此期间,魏某还向信访部门进行了信访,为了阻止法院的执行,程某还经常辱骂法院执行人员,甚至私自撕毁法院的腾房公告。

    面对这样棘手的执行案,金水区法院执行人员一方面耐心地给魏某和程某讲道理,另一方面又以法律做武器坚定强制执行的决心。为了做到公开、透明执行,金水区法院召开了执行听证会,并邀请案件双方当事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加了听证会。

    此时弓女士的病情越来越严重,经诊断后确认为肝癌肝癌晚期,而早日得到房屋的使用权成为了弓女士最后的心愿。面对弓女士不断恶化的病情,金水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也越来越感到早日结案,了却弓女士最后心愿的紧迫性。2011年4月,金水区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开展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并指示负责此案的干警一定要尽快执结此案。

    6月1日,金水区法院执行局的十多名法官来到魏某居住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行动,同时邀请了新闻媒体和社区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经过一番努力,强制执行行动圆满结束,这个两年多的执行积案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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