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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手机承诺免费摄影 难兑现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04-02-11 10:40:11


    买商品送摄影券、买商品送服务、买商品送美容卡等是目前时髦的促销手段,但由于有的商家在促销时没有详细说明免费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禁止性规定,致使消费者和促销方在理解上出现偏差,不可避免地发生矛盾。郑州市的刘先生就有此遭遇。

    买手机可享受到398元的免费摄影服务,商家的承诺让消费者刘先生很动心,但在经历了短暂的高兴后,刘先生就遭遇了烦心事,因为要享受到398元的免费服务,刘先生首先得自掏腰包购买5张以上照片,还得掏化装费。刘先生认为商家违背诚信,将摄影店告上法庭。2月10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据原告刘先生诉称,2004年1月2日,刘先生在郑州市中鑫忆通移动通讯有限公司购买CES手机一部,当时商家承诺,购买手机可享受到398元的免费摄影服务,并赠送24寸精致放大照片一幅。在规定的期限内,刘先生到位于郑州市西大街与北下街交叉口处的时尚经典婚纱店预约,并按规定交了50元的预约费。但当刘先生到该婚纱店拍摄照片时,婚纱店的工作人员又说要一次拍摄15张照片以上,并且要购买5张以上照片,还要收取化装费20元等。刘先生认为婚纱店的要求与当初承诺的不一致,决定放弃拍照。但多次索要已经交的50元预约费,店家不退。故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对方退还50元预约金,并承担其他费用60元。

    线索提供:管 陈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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