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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不成反获刑

  发布时间:2011-06-13 17:05:44


    周某用捡到的他人身份证以他人名义进行敲诈勒索,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被告周某用捡到的王某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无线网卡和三张银行卡。2010年12月15日15时许,被告周某在河南洛阳市内用所办理的无线网卡登陆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并以王某的名义向市长信箱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要求政府三日之内向其办理的三张银行卡里共打入三十万元钱,否则将在公交车上制造爆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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