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以来,郑州中院执行一庭新班子认真落实王新生院长转变作风、要求中层干部带头办案的讲话精神,结合法院系统深入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庭上下团结一心,奋发上进,在案件执结数量上升的同时,力求在执行案件到位率方面有大幅度提升,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
其中,在执行申请人河南省长垣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我市所辖某县级人民政府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是一级政府,执行难度相对较大,申请执行人对政府和法院也有很大情绪,该案如不能及时执结,不但申请人会到上级领导机关上访、反映,也会极大影响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的形象。承办人张百勤接收该案后,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执行计划、执行方案,在赵培伟局长的领导下,2011年5月30日,执行一庭组织十名干警分成五个小组,由副庭长陈亚东带队,与执行长张百勤同时查封、分工协作,圆满执结了该起案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树立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良好形象。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在我国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侵权人侵犯他人权利时不知侵权,法院判决后并不从内心信服,更不愿意主动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的特点,执行一庭为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问题,专门组织对案件进行分类,结合知识产权案件标的相对较小、侵权人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进而有对抗情绪的特点,综合执行。在执行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我市一系列网吧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高志强庭长亲自带领郭胜利执行长与执行员黄克勇、刘春杰、冯立、马刚等放弃休息时间,连续五天,采取晚上蹲点、早上围堵,运用与被执行人谈心和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已执行完结案件13起,执行到位率为100%,也提高了大家的知识产权意识,取得了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切实做好反规避执行案件工作,执行一庭狠抓疑难案件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该活动的执行。6月1日,针对申请执行人王小红多次到省、市政法委、省高院反映执行不力的问题,执行一庭在查明被执行人梁某虽然名下没有财产,但实际存在可能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在过去对梁某已司法拘留两次且梁某对抗激烈的情况下,经执行长联席会议研究并报院领导批准后,由副庭长张鹏带队,与执行长张铁安和执行员张彦超查明案情,在法警支队的支持配合下,冒着危险,准备对梁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虽然遭到了梁某近亲属的围堵,但执行干警与法警仍然将梁某拘留,并准备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但在移交公安机关之前,按照和谐执行的原则,执行一庭又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该案也已顺利执结,且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尊重。
上述案件的顺利执结,主要得益于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赵培伟局长的精心组织和布置,在今后的工作中,执行一庭仍将以该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王院长要求庭长带头办案的讲话精神,力求执行案件的新突破,为中原经济区的崛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