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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让人搭乘便车 致人死亡领刑赔偿

  发布时间:2011-06-01 14:51:10


    本是好意让人搭乘自己驾驶的三轮车去榨油,谁知半路突发车祸,致两名搭车人命丧黄泉,结果司机不但要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而且还要负刑事责任。5月31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雷小宝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0年11月10日中午,家住登封市少林办事处、时年53岁的农民雷小宝,驾驶自家的一辆无牌照三轮摩托车,到邻村一作坊去榨油。当车行至本村村口时,遇到村民王某和徐某在路旁招手。雷小宝见状赶紧停车,问二人有什么事。当得知他们也要去作坊榨油时,雷小宝觉得既然是顺路,又是同村人,所以就好心让二人搭车前往。不想在行至一急转弯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加之雷小宝转向过猛,造成三轮车翻了个底朝天,致王某和徐某当场死亡,雷小宝则侥幸受了点皮外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雷小宝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雷小宝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赔偿了两名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共计1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小宝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其自动投案,系自首,加之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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