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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召开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 要求全市法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27 17:56:57





    5月2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宣传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政治部副主任武自献、丁岩、闫振华,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郭晓堃、副处长马晋、各基层法院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和宣传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政治部副主任丁岩主持。

    会议回顾了今年以来郑州法院宣传工作情况,分析了郑州法院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深化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探索新形势下法院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从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有利于郑州法院科学发展出发,紧紧围绕郑州法院工作重点,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要求,建立机制、抓好队伍、夯实基础、促进发展,努力实现从“宣传大院”向“宣传强院”的转变,为全市法院整体工作全面发展提供舆论保障和思想政治保障。

    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指出,宣传工作已成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法院事业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强对宣传工定位思考,通过司法宣传调动工作积极性。要围绕法院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向社会展示全市法院确保公正司法的各种做法和成效,让社会真正感受到郑州法院值得信赖,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要研究解决好宣传工作难点,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加强舆情研判,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郑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要求全市法院: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司法宣传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举措,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在人员配备和宣传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积极为宣传工作有序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二要突出典型报道。全市法院要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唱响主旋律,积极发掘和培育先进典型,并把他们的典型事迹宣传出去。三要学会与媒体沟通。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和理解。特别是面对新兴媒体,要积极转变宣传工作理念,虚心接受舆论监督,努力掌握宣传工作主导权,不断提高司法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四要重视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法院网建设,积极发挥网评员的作用,对于群众在“网评法院”栏目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回复、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会上,中院政治部副主任闫振华就全市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讲话,中院宣教处处长郭晓堃讲评、安排了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中院宣教处副处长马晋宣读了上半年全市基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情况通报。各基层法院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围绕下半年各单位司法宣传工作打算、对中院司法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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