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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暴力解决问题 却使自己身陷囹圄

  发布时间:2011-05-27 08:43:15


    2011年5月10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王某的老公在外找了个情人李某,被告人多方打听得知了李某的住处,并尾随李某来到住处。二人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在房间内互相撕扯、殴打。后李某不慎摔倒,王某便用脚狠踢李某的腹部,后被围观群众制止,并被接到报警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因李某已怀孕却被他人打击腹部引起下腔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虽然被告人的丈夫及其情人理应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是维护自己的权利还是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冷酷的事实告诉我们: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只能使自己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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