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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拦截汽车锁 先盗窃后敲诈终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1-05-26 09:31:12


    利用汽车屏蔽器拦截遥控锁去实施盗窃已然让人窝火,在盗窃汽车内物品后又以盗窃物品实施敲诈,更让人气愤不已。近日,郑州高新区法院针对这起先盗窃后敲诈的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2011年1月6日20时许,二被告人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国际会展中心停车场一车位,趁被害人锁车时,一名被告人利用汽车屏蔽器拦截遥控锁密码,其同伙将被害人停放在车位上的捷达轿车车门打开,从车内盗走现金1300元、华硕牌笔记本电脑一台、商业发票、银行卡以及一些个人物品。之后二被告人多次与被害人电话联系,以其盗得的物品为交换条件,向车主索要现金2万元。后二被告人在郑州市一加油站内准备与被害人交易时被成功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又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二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系犯罪未遂,且二被告人一人犯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判处二被告人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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