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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前收“大礼” 新春过后开门红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廉政过年见成效

  发布时间:2004-02-09 09:47:44


    从新春上班第一天到元宵佳节,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是“大礼”不断,“好戏”连台,表扬信、锦旗、镜匾纷纷而至,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共收到当事人表扬法官廉洁执法、拒收礼金的信件20封,锦旗5面,镜匾3块。

    为了遏制“节假日”腐败,避免给传统的新春佳节蒙上一层“灰色”,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早着手,早预防,在“猴”年春节到来前,相继出台多项新举措,并与《责任目标实施细则》挂钩,使全院干警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在“年关”经受住“廉关”的考验,确保干警度过一个清廉、文明、欢乐、祥和的“绿色”年。

    元旦前夕,中原区法院为了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门下发了党组文件《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廉政建设的通知》。《通知》规定全院干警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以各种名义馈赠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严禁参加当事人安排的娱乐活动;严禁从事与法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中原区法院还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干警深入开展了“牢记两个务必,坚持执政为民”为主题的权利观教育,从思想上为干警敲响了警钟。为了确保《通知》的落实,中原区法院与制度挂钩,在二00四年年初制订的《二00四年度责任目标实施细则》中,专门增加了相关规定。凡有针对干警不廉洁行为的举报信件,院目标考核小组按照举报信件的次数、级别予以扣分;经查证属实的,按级别加倍扣分外,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还要按照《关于实行中层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决定》,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中原区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向全体干警和家属发出公开信,提醒干警“廉不廉,看过年”,在走亲访友,相互拜年活动中,时刻谨记“交往应有度,廉洁过大年”,管好自己,管好家人。新年上班第一天,中原区法院干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院纪检组交上个人的廉政报告,汇报过年期间的廉政行为。

    由于中原区法院对廉政过年抓制度,抓落实,多年来常抓不懈,从而有效防止“节日病”的发生,全院干警以实际行动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绿色”的、不受污染的春节。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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