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数额并不太大的借款案件,当事人之间还有亲戚关系,被执行人却举家外出规避执行,荥阳法院一赴天津执行未果,再赴天津“借力打力”,终将这起跨省规避执行,赖账不还的执行难案被攻克。
吕某夫妇因生意之需,于2008年8月向其表兄安某借款87000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时间,黄某对此项借款签字担保。因吕某夫妇未按期还款,安某向荥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吕某夫妇应偿还安某借款87000元及利息,黄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告为逃避还款,举家外出,杳无音信。后经安某多方打听得知,吕某夫妇领着孩子,携带全部积蓄远赴天津做生意,荥阳法院即由执行局副局长带队奔赴天津执行。因消息不太准确,未能找到吕某夫妇和黄某,执行法官遂将其财产查封,并将查询到的4900元予以冻结、扣划。因此次执行已“打草惊蛇”,案件陷入僵局。
2011年“五一”假期刚过,申请人安某向办案法官反映担保人黄某电话联系发现被执行人吕某有其他财产,并答应积极配合法院找寻吕某。荥阳法院遂由执行局副局长带队再次远赴天津执行,通过黄某约出吕某夫妇。执行法官亮明身份后,吕某夫妇情绪非常激动,明确表示无钱可还。在执行法官对吕某采取强制措施时,遭到其极力反抗。吕某妻子带的两个分别只有五岁和一岁半的孩子吓得哇哇直哭。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和其他因素,执行法官决定放弃强制措施,改用“攻心术”,开始对二被执行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分析法院强制处置被查封财产给其带来的损失,以及对其以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过执行法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被执行人吕某主动放弃对抗,表示愿意配合执行。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达成执行和解,并形成书面协议。第二天被执行人吕某由执行人员随同按照协议约定筹措现金人民币56000元。在对被执行人吕某解除法律措施时,其对执行法官充满人性化的执法方式表示感谢,保证剩余欠款会按时给付。现余款正在主动履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