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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1-05-16 10:05:43


    郑州市高新区法院以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定和谐,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该院首先推行“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一月结案法和小额法官制度”、调解忠告卡制度、“红黄两牌”催办制度、“综合执行法”, 去年以来,该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达161件,涌现出一批结案超过200件的优秀法官。

    与此同时,高新区法院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力争化解矛盾,把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让群众满意。去年以来,积极开展工作日每日院长接访活动,共计接待来访群众18案37人次。处理上级政法委督办案件9件,处理省市法院交办案件31件,均按时办结并上报,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

    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伤残、孤寡、低保人员、刑事被害人等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基金近15万,彰显了法院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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