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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法院全员办案 院长亲审诈骗

二房东接受审判时建议大家“不要贪恋小便宜!”

  发布时间:2011-05-13 14:44:47


    八零后的孟某,为实现迅速发家致富的梦想,打起了二房东诈骗房客的主意,在短短三个月内从35位房客手里骗取了26万余元。孟某拿着骗来的钱云游四方后心生悔意,主动投案。因孟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5月13日,管城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审判长兼主审法官的不是普通审判员,而是该院院长王耀世,公诉人为管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陆一凡,观摩此次庭审的是该区人大代表团及公安干警。据悉,管城法院在案多人少这一工作现状下,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于3月初建立并实行院长带头办案的全员审判机制,全院办案速率得到显著提升,获得了群众的满意。

                                  二房东骗财26万  数十人纷纷上当

    10年5月,孟某向单位请假半年以照顾产后的妻子。这段时间里,孟某想做生意但又缺钱,此时他在网上看到北京有个人用高价租房低价转租的方式赚了几百万的押金和租金,孟某觉得这个方法简单快捷,就想着如法炮制。

    当年5月20日至8月22日,孟某从在郑州锦艺小区租赁了35套房子。由于小区物业只将房子出租半年,于是孟某所租的35套房子的合同期限都是半年,租金600元,且约定孟某不得转租。

    此后,孟某在58同城网、赶集网等多个知名网站发布租赁信息,将手中的35套房子以400-500的价格对外出租。

    很快,有租房意向的人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找到孟某。孟某热情的带大家看房,租房条件就是一次性交齐1年的租金及2000元的押金,押金包括水电费,如果有人连租两年,第二年的月租金可以降至300元。

    很多人在看过房子后都比较满意,尤其满意的是便宜的租金。但是也有承租人不放心,孟某就对他们解释,这几十套房子都是他买的,眼下他又要成立汽车租赁公司,缺乏流动资金,所以暂时将房子低价出租,至于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由于孟某在该小区实际购买了一套房子,他总是拿着该房的购房合同给承租人看,对方也就更加放心了。有承租人甚至当即缴纳了3年的租金,把房子租到了2012年。

    时至9月,孟某已从承租人手中骗取了多达26万余元的赃款。

    由于孟某当初只向小区物业交纳了3个月的租金,物业开始向孟某催款,但孟某总是以很好的态度安慰物业,说他是将手中的房子对外日租,相当于快捷酒店的形式,生意才刚起色,是不会拖欠房租的,小区物业也就信了。但后来,物业发现很难联系上孟某,自此便开始将超期的房子停水停电。随后即有承租人前来同物业交涉。双方经过沟通后逐渐发现,原本大家都被孟某骗了。而此时,孟某见纸已包不住火,便扔了电话卡,携款逃到了南方。

    10月11日,孟某在花光了赃款后自觉“事情做得不对”,转而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5月13日,管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孟某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不该因一时贪念害人害已,同时建议大家不要贪恋小便宜,容易上当受骗。

                                关于承租房屋,法官提出的几点小建议

    1、出租人是否有完全房屋产权的处分权或使用权(如查看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他人房屋合同证明等)及出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最好了解一下出租人有无正式工作及单位;

    2、要到该房屋的小区物业查看水电费的交纳情况是否正常及及结清,物业费如何交纳承担等;

    3、租赁期限达6个月以上的一定要签订租赁合同,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期限、违约责任及补偿标准、房屋设施维修等;要对房屋是否为转租房屋进行明确约定及约定保障条款;

    4、签订合同后要及时到现场查看房屋现状及及时交付,遇到陌生人询问该房屋时要有敏感意识;应对合同遇到终止的情况做出约定及解决途径进行约定。

    本案受害的承租人中,大多是从网络上看到的租房信息,也有人是从房屋中介介绍而来的。现实与网络彼此呼应,增加了房源可信度。受骗者中,有人是孟某朋友介绍来的熟人,有人是和孟某在同一个系统工作的同事,甚至还有人是房屋中介业内的从业者。熟悉孟某而上当的,是因为他们觉得孟某是个有正式工作的人,“不会有事”。而熟悉房产业的人,则确实打听到了该小区的房产证正在办理中,况且孟某手中还有一套真实的购房合同。于是,当孟某以“贱价”租赁为诱惑,又假借缺乏资金增加迷惑,同时凭借手中的购房合同及小区房产证不到位这样的真实情况,他的骗局确实容易成功。

    然而,痛心于孟某诈骗行为的同时,三十多位房客受骗后居然丝毫未察觉,这一点也值得惋惜。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屋租赁已经是生活中的常事,对于需要租房子的人,我们不得不提醒他们,租赁房屋时,一定要出租人出示房屋的相关证据,切不可粗心大意,受到孟某等人的欺骗。

                                  院长带头办案 全员参与审判

    院长带头办案的全员审判机制是管城法院在辖区经济发展新时期制定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根本在于干实事、出实招、见实效。新时期辖区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对法院工作也提出了更快、更准、更稳的新要求。管城法院在案多人少的现状下,结合前阶段“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审判活动”的经验,院长王耀世提出建立院长带头办案的全员审判机制,率先垂范,实现了法院全员办案的工作现状。

    据介绍,自今年年初实行的院长带头办案的全员办案机制要求院长、主管副院长于年度内审理不少于2件重大、复杂,或是当事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班子成员年度内承办案件至少8件,非审判部门审判员全年审理民商事案件10件,年度结案率不低于80%。同时整合全院办案力量,老带小,熟帮生,实现老中青办案资源的科学分配。种种措施全方位服务于结案率的提高,努力达到百姓满意,群众放心的效果。

    院长带头办案的全员审判机制大大激励了全院干警们的工作劲头。干警们纷纷拿出超常规的干劲和姿态,自觉自愿用牺牲休息时间,自发形成了“用上‘下班后’、每周‘5+1’”的工作模式来为群众服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博得了辖区群众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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