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2日,接到执行一庭执行法官贾敏杰交给的1100万元的支票,郑州凯安实业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笑了,这一双方当事人争议标的大、诉讼时间久的案件在院、局领导的支持下,经过执行一庭执行长张丽娜和承办人贾敏杰的共同努力,用最快的速度、最恰当的手段、实现裁判的目的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对法院的尊重,增强了法院的公信力。当事人感动地说:“过去别人说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我也想过去找领导反映、找法官求情,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了。通过这次执行,我会纠正那些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偏见的人,让他们知道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变化”。而这仅仅是中院执行一庭落实“五除活动”和“反规避执行活动”的一个画面,全庭干警也将在院党组和局领导的领导下,坚决搞好工作,以实际行动向院党组交上圆满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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