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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完善司法技术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11 16:33:07


    为了进一步完善司法技术工作,以确保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郑州高新区法院不断对司法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并不断采取多项措施部署、规划和完善该项工作的发展计划,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一是建立和强化司法技术领导机构。成立了司法技术科室,使各业务庭室和鉴定机构之间建立了沟通平台。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的形式,使鉴定机构就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能够向司法技术科及业务庭室及时进行反馈,并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樊永鸿在座谈会上作了深刻讲话,各业务庭室也针对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疑难问题与鉴定机构进行了及时咨询沟通,实现了司法技术科、各业务庭室与鉴定机构之间的有效衔接,保证了司法技术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技术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严谨认真地做好司法技术工作。通过建立配套工作制度,设立司法技术工作公示板,张贴司法技术工作流程图等多种方法,贯彻落实司法技术工作流程,严格依照程序接收、委托,实现了司法技术工作程序具体透明。

    三是将上级的文件精神以制度化的形式快速落实到本院工作中。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及时制定符合本院工作要求与定位的配套工作制度,确保上级工作精神得到量化实施。

    四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廉政讲话精神,加强清正廉洁教育,狠抓落实,确保司法技术工作的廉洁性。

    五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交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司法技术工作的精神,及时向上级反馈工作情况,积极邀请上级法院来本院指导工作,力求提高本院司法技术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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