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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借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执结一起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1-05-10 11:22:49


    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全力打好执行攻坚战。对长期外出躲避等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集中攻克。4月28日,该院“借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成功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恶意外出务工规避执行的案件。

    2009年2月8日,登封市中岳办事处居民胡某夫妇在公路边散步时,不幸被耿某违章驾驶的货车撞残。此案经登封市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耿某赔偿原告胡某夫妇各项损失共计17.5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耿某未履行义务,胡某夫妇便于2010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在执行人员的多次努力下,耿某在拿出赔偿款3.5万元后,便卷起铺盖锁上大门离家外出打工而去,致使该起执行案件陷入搁浅状态。

    今年4月,登封市法院启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后,执行局领导经研究决定将本案列为“典型”案件予以执行,并多次派出执行人员到耿某家中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执行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耿父说:“你儿子为逃避执行外出不回家,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请你尽快想办法让儿子回来,这样你们才能过上安稳的生活。”听罢执行人员入情入理的劝说,耿父终于答应想办法让儿子回来。

    4月28日上午,耿某刚从云南回到家中,就主动联系了法院执行人员,并称自己虽然外出一年多,但没有挣到多少钱,但父亲愿意替他拿出11万元赔偿款,剩余3万元请求法院给予司法救助。考虑到耿某家的实际困难,法院经核实认为耿某符合救助条件,遂决定救助其资金3万元用于赔偿受害人。

    时值中午,当申请执行人胡某夫妇从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接过11万元的赔偿款后,禁不住留下了感激的泪水。因为胡某正准备做二次手术,这笔钱无疑是一笔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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