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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法院创新四项制度助推反规避执行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1-05-10 11:17:24


    河南省登封市法院在近期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创新出四项制度,助推“反规避执行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执行工作日记制度。该院要求参与执行工作的人员,每天必须撰写执行工作日记,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言简意赅。无论是下乡执行、集体开会或机关办公等,都要一一记录在笔记本上,确保日记的质量,确保办案的效率。

    二是随案办案日记制度。该院要求参与执行工作的人员,要对每一件案件的执行情况以日记的形式客观记录在案,日记内容涉及每一次执行活动的参加人员,执行时间、地点,会见被执行人,查找被执行财产的情况,案件执行(执结或部分执结)结束后,由执行参与人员签名认可。该项制度既是衡量“执行不力”的尺度,又是中止、终结执行的依据,更有利于加强与执行申请人之间的沟通和相互理解,同时也是抵制外部力量干扰执行工作的一剂良方。

    三是每周工作汇报制度。该院要求参与执行工作的人员,每周都要对执行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同时结合本周工作重点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与不足,提出下周工作打算,并形成书面分析材料报送主管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实行奖优罚劣制度。该院突出奖优罚劣目的,把本次反规避执行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目标,列入执行人员整体考评考核工作中,明确规定活动结束后,对完不成既定目标任务的执行人员予以处罚,对执结率高的执行人员,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从而产生良好的导向作用,大大提高执行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全院执行工作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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