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总目标,通过开展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办结一批积案,找准案件久拖不决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提高司法公信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法办〔2011〕54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高法〔2011〕147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中法〔2011〕54号)的要求,登封市人民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为确保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目前,该项活动正在有序开展,运行顺利,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