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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丹心映天平

——记中原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高青

  发布时间:2011-05-09 15:01:54



    在中原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高青是一名矢志于审判岗位的女法官,从事法院工作27年来,她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与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忠职守、勤奋工作,累计办理了上千起民事、商事、执行、行政案件。在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六年间,她每年办理的案件占据了全庭的半壁江山,2010年,她一共办理了110起行政案件,是全市行政法官人均办案数的四倍多,再一次创造了全市行政法官办案数量的最高纪录,且没有发生一起错案和越级访……为什么她能取得如此瞩目的工作成绩?

                                  勤勉敬业,全年审判无发改

    行政审判处理的是“官”与“民”的矛盾,当事人一方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国家机关,一方是普通平凡的公民和法人,矛盾处理起来往往涉及的利益关系重大,社会关注较多,被许多人戏称为“风口浪尖”。加之中原区是市委、市政府机关所在地,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多、范围广、难度大,处理起来更为棘手。作为行政庭的副庭长,高青勇挑重担,主动承担了全庭大部分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庭审前她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和庭审后她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正是这种勤勉敬业、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的工作态度,她办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免检产品”,全年审结的110起案件,无一起被上级法院发还、改判。

    通过多年的审判实践,她摸索出了“三结合”的审案方式,即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相结合、自愿协调与法院释明利弊相结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与实际履行相结合,改变坐堂问案的审判方式,注重深入实地调查,缩短与群众的距离,以期收到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审理有关土地、规划等行政案件中,她坚持到实地去勘察,一次不行,两次,三次……为了案件的妥善处理,她多次向了解情况的人员询问具体情况,充分、全面地听取各方意见,努力赢得当事人的认可。在审理王某夫妇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一案中,每次见到原告,她都是耐心倾听原告长时间的述说,从只言片语中了解事情的原委及症结所在,引导原告正确表达诉求,帮她分析问题症结所在。她多次前往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多方沟通,指出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在不违反依法行政原则的前提下,及时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与此同时,她又及时约见被处罚一方,了解到被处罚方与原告的矛盾由来已久,他们都希望通过法院化解双方矛盾的情况后,她多方奔波,坚持不懈地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最终,原告撤回了起诉,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务实创新,倾力化解官民矛盾

    作为一名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高青深知法官断案的不易,尤其是行政法官。行政案件的妥善处理,不仅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要协调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仅要注重审判效果,更要注重社会效果,因此,行政协调无疑是取得双赢效果的最佳方式。

    谈起协调工作,高青法官总是讲得头头是道:“对原告而言,既可以使其了解双方自行和解的优越性,免除冗长的诉讼周期和繁杂的诉讼行为,还可以让他们充分了解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认识到诉讼结果预期未必一定能够实现;对被告而言,法官多做一些协调工作,可以让他们了解具体行政行为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或者法律法规适用方面存在的瑕疵,如果采用判决方式可能面临的种种风险,包括信访风险。在此基础上引导原、被告双方积极参与和解。”如何把行政协调工作搞好,搞扎实,搞出成效?她认为,应将涉及民生、财产的行政案件和被告行政行为有瑕疵的案件作为协调的重点。这类案件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用判决的方式来纠正行政行为中的瑕疵,刚性有余,灵活性不足,判决结案难以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协调的过程中,她积极邀请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协调,使原告可以看到被告和解的诚意,在具体方案选择上就会更加务实,同时,被告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协调,其所提出的方案在本机关更容易获得支持,原告对和解方案最终能够得以实施也有更高的信赖。如此一来,协调工作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去年,该院受理了一批出租车司机要求客运管理处给其颁发《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的行政案件,考虑到涉及到出租车的案件涉及面广,属于社会敏感问题,在处理上稍有不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详细地翻阅了卷宗资料后,她认为,只有从加强协调入手,认真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才可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案件处理的每一个环节,她都是慎之又慎,不厌其烦地多次和出租车司机代表进行了坦诚的交谈和沟通,及时了解到原告方的合理诉求,引导他们通过正确的渠道解决问题。在稳定了原告方的情绪后,她又多次到有关行政机关,和负责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打消行政机关的疑虑。最终原告方的问题得到解决,该系列案以撤诉结案,出租车司机纷纷对她竖起了大拇指。

                                  勤于学习,勇作职业法官典范

    中国有句俗话,人不学,要落后。参加工作的27年间,高青始终保持着对知识的渴望,坚持把勤于学习、苦练内功作为工作之余的第一要务。每天她都要到有关法律网站上浏览一番,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学动态;定期去法律书店逛逛,解答心中的法律疑惑;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深入研究审判实务,学习先进的司法理念;向审判经验丰富的老法官虚心求教,提高自身的审判技巧和业务能力……

    这些年来她审理的案件数以千计,但面对无数次诱惑,从不为之所动。她说:“审判权姓公,不姓私,在公正面前,没有什么能与之抗衡。”接待当事人时,她极为注意工作方式,当事人找各种借口请吃饭或送钱、送物,她都婉言谢绝。她深知,清廉是立足之本,秉公是生命之魂。她曾经这样说过,“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无论是什么职务,我都会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宽容正直的做人准则,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和服务工作中去。”

    提起高青,有人这样评价她:“她能做到全年审判案件无一起发还改判,与其不断汲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是分不开的,与其胸怀大局,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是分不开的,更与其对法律的热爱和不懈的追求是分不开的”。这就是我们身边这位普普通通法官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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