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颁发任命书仪式。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副主任王旭彤、栗培青、雷志、刘全心、李元法、周长松,秘书长刘焕成及人大常委会其他领导,全市法院干警参加了仪式。此次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法律职务仪式,是人大历史上首次在法院举行,这充分体现了人大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是《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办法》实施以来,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具体表现。
仪式上,首先全体人员起立唱国歌,接着王旭彤副主任宣读市人大常委会《任免通知》,白红战主任为郑州中院和高新区法院51名新任法律职务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宣誓就职和表态发言。
王新生院长就全市法院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监督观念,充分认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二要注重监督实效,坚决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办法。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接受监督工作,提高接受监督的质量和效率。三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自身修养,完善法官绩效考核,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白红战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对全市法院法官提出六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增强终身学习的意识。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二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要服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进一步增强司法公正的意识。要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提升办案效率,健全审判工作量化考核机制。四要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的意识。要始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创新便民举措。五要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及时向人大通报重大案件,积极搭建法院与人大沟通平台。六要进一步增强廉洁司法的意识。要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畅通外部监督渠道,确保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