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成立于2010年4月底,到现在已经运行了一年有余。谈起当初组建家庭的原由,彭连城院长依旧兴致不减地向我们介绍了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行使的是监督权,但实践中的做法与制度设计的初衷有所背离,基层法院只是在每年的人大会、政协会上向代表、委员做工作报告,很多人对法院具体的工作都不太了解,有的代表、委员受社会负面消息的影响,对法院工作形成了偏见。每年的工作报告也不能涵盖法院所有微观的工作内容,法院工作的效果如何,法官工作干的如何,只有及时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才能让他们形成对法院工作的正确认识。从另一个角度看,代表、委员在监督的同时,也可以对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呼吁相关部门给予帮助,解决司法运行中法院自身不能消化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上街法院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家应运而生,成立这样一个家,目的是增强与代表、委员的交流,在家庭的互动活动中,实现代表、委员、法官三个家庭主角的无障碍沟通。带着好奇和疑问,走进这个大家庭,听听他们讲讲家里家外的那些事。
多与少的反差
在家庭组建之初,一些代表、委员碍于面子,并不乐意到家里来坐坐。为了克服代表、委员的消极情绪,上街法院党组一班人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了活动方案,以活动的形式,扩大对家庭的宣传,让所有代表、委员都了解自己在法院有这样的一个家。“代表、委员、法官谈心会”顺利召开,在谈心会上,法官们侃侃而谈,详细介绍自己的工作状况和为法治事业奋斗终身的抱负,很多代表、委员被法官的精神和信仰感动,并纷纷表示要让这样一个有意义的家庭充满爱心和活力。从此以后,家里便热闹了起来,参加活动的人越来越多。
自这个大家庭运行之后,上街法院与以往相比,形成了多与少的反差。一是代表、委员提的议案与建议少了,而实际解决的问题则多了,议案与建议是代表、委员要求解决问题的法定形式,上街法院的联络之家实现了沟通机制的顺畅,代表、委员可以随时对法官的工作进行监督,很多尚未形成议案与建议的问题,都在实际中得到了解决。二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少了,来自代表、委员的关心多了,基层法院的法官每年都要办理大量的案件,而这些工作上的压力,如果没有正确的表达途径,社会公众是无法认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架起了群众与法官之间的连心桥,很多代表、委员接受当事人的询问时,都会耐心地解释,“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多,要按照法律程序一个个的办,你们不要着急。”
强与弱的转化
强与弱是互为生存,互相依赖的关系,在一定的环境与条件下,二者相互转化,这种哲学道理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上街法院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以生动的实例演绎了强与弱之间转化的逻辑。法院司法裁判权的运行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处于强势的地位,但在赋予其权力的人大面前,要接受代表与委员们的监督。强化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并不一定会弱化法治的权威,而是要给法律运行提供更好地程序与环境。
在上街法院这个家庭里,代表、委员可以提前了解案件情况,从更深层次上说是前移了监督的关口,克服了事后监督的被动性。每年上街法院都会有一些重大案件,代表、委员对这些案件高度关注,法官裁判时候非常慎重。这些案件能够得到圆满的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之家”立下了汗马功劳。监督与审判互为强弱关系,重大案件强化监督,无形中却为法院裁判提供了大力的支持。常规案件由法官按照程序进行审理,非必要时代表、委员不进行过问,此种监督形式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因为每个法官都知道代表、委员和法官是一家人,就在自己的身边,司法不公与不廉将随时被曝光,再小的案件也要谨慎处理,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法官裁判的水平,增加法院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左与右的比较
在成立这个家庭的时候,很多法官理解不了党组的良苦用心,有人抱怨每天都有办不完的大量案件,看到相关部门发出的督办函,心理上就有一种抵触情绪,如今却把他们请到了法院里面,办案过程中受到的外界干扰会越来越多。针对这种心理,上街法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权力观教育活动,教育大家明白办案是法官工作的形式,要正确认识“权力是谁给予的,权力要为谁服务”,工作过程中坚持中立的角色,不能盲目地裁判案件,也不能一味地跟风,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完美结合。
如今在这个大家庭里,法官与代表、委员自由交流,代表、委员定期参加法官论坛,并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发表意见,法官也可以参加代表、委员的座谈会,三方坐在一起共同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代表、委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家庭生活后,普遍意识到法官是社会精英组成的共同体,对法官的工作给予了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一线法官也改变了以前错误的认识,以一种主动的姿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爱护”,这两句话在上街法院已经由口号变成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