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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民三庭因地制宜推出新举措 发挥司法能动性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1-04-26 15:43:15


    4月25日上午,烈日炎炎,在万客来商品销售市场一块室外空地,来往的货车不时荡起灰尘,为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郑州中院民三庭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印发商品经销商知识产权风险提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河南法制报,郑州电视台等众多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数百名商户与消费者旁听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这也是在第十一个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郑州中院民三庭推出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系列活动之一。

    近年来,假冒商品种类繁多,“傍名牌”现象屡禁不止,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从郑州中院近几年案件受理情况看,案件数量逐年增加,被告大多是处于整个商业链的末端小商品经销商。由于小商品经销商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侵权产品鉴别能力差,没有风险意识,不注意留存交易过程的相关凭证,诉讼中不能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导致其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当下知识产权商业化运作的维权模式下,对于规模较小的经销商,权利人要求赔偿的数额与被告赢利数额悬殊较大,权利人的权利保护诉求与被告的生存存在冲突。

    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这些问题,郑州中院选择了在中部六省较大的小商品集散地,万客来小商品批发市场公开开庭审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通过巡回审判,使公众对审理中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有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促进公众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的了解,尤其提高商品流通领域批发销售商和末端个体工商户的知识产权风险意识,培育化解矛盾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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