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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法院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图)

  发布时间:2004-02-04 09:14:05


    为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减少车辆费用开支,杜绝“公车私用”现象,自1月30日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实行新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每周一至周五晚21点之前,党组成员、各部门配备的公务车辆一律归院停放;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期间,车辆一律在法院封存,如因特殊情况,车辆无法及时归院,经院行政装备科和分管院长批准后,可作例外处理。此项举措的实施,使该院司法行政管理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图为:该院公务车辆归院停放情景。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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