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讨要工钱未果反赔命 过失致人亡受法惩罚

  发布时间:2004-02-04 09:11:43


   只因本村村民刘某向自己讨要76元工钱而发生口角,引起厮打,继而将其推倒在地并致刘某死亡的巩义市站街镇大黄冶村农民刘书通,近日被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提起公诉。

   2003年10月11日下午,刘书通与本村村民刘某在该村通往高尚村的十字路口处,因刘某向刘书通索要以前在一起干活的工资76元钱时而发生争吵,刘某将刘书通的鼻子打流血,后刘某被围观群众往家拉,刘某半路又拐回来与刘书通再次殴打,撕打中刘书通将刘某推倒在地,刘某倒地时后脑刚好磕在地上,当场昏迷不醒,被送到医院抢救,2003年10月15日晚因抢救无效死于医院。经巩义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刘某系头部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