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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麦闹纠纷 镰刀相向 经法院调解 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1-04-26 10:04:28


    贾某和刘某系同村村民,去年收割小麦时,因只有一台联合收割机,双方为了谁先收割,发生纠纷,引起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刘某用镰刀将贾某划伤。公安机关对刘某进行了处理,在民事赔偿上,刘某拒不赔偿,贾某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争吵很激烈,鉴于此情况,法院及时利用背靠背分开调解。法院告知双方,要搞好邻里关系,相互协作,相互帮忙,相互容忍,不能话不投机,恶言相向,甚至武力相见。

    经过法院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直协议,刘某主动赔偿贾某各项损失2000余元,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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