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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建楼引住户房屋地基塌陷 法官精心调相邻赔偿案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1-04-26 09:35:28


    “感谢法官,要不是你们这么耐心及时处理,我就要到政府上访了”。4月25日,刘女士从法官手中接过5000元赔偿金感激地说。

    原来,在2010年3月,刘女士被近邻自己房屋的新郑某单位建楼房一事闹得烦心。原因是该单位在建新楼中,刘女士被建楼的噪音折腾不说,有一天还发现自己房屋朝着该单位建新楼的一面墙壁裂缝了,找来懂建筑的师傅一看,说是那家单位建楼引起自己房屋地基下陷、墙壁裂缝。刘女士赶紧找该单位负责人说事。

一开始,双方还能在一起协商,但当说起赔偿数额时,却怎么也谈不拢了,几经协商也没有结果。

    刘女士一气之下,于2011年初一纸诉状将该单位告上法庭。法官接受案件后,告知刘女士应当对房屋损失做相关鉴定,可当刘女士一打听,做房屋鉴定需要的鉴定费数目不菲后,却怎么也不肯做鉴定,并言明处理不好就上访告状。

为查清事实,妥善处理案件,法官认真做好三件事,一是在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时,向被告做好我国民法通则有关相邻纠纷及侵权法的释法工作;二是现场实地勘验,记好勘验笔录,做好相关证据的固定工作;三是向建筑商宣讲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建筑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也向被告单位讲明这样做也是为单位损失降到最低限,以及损失扩大对单位不利、对建筑商利益也有影响的相关法律后果。

    为做到案结事了,不让矛盾进一步扩大,不使案件变成信访案,法官不厌其烦地做了三次调解,一是通知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就地调解;二是到双方所在的居委会,邀请相关民调组织人员介入调解;三是在法庭上尝试圆桌调解,首先分清双方法律责任,其次释明法律相关规定,最后用“同类案件类比”等方法,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赔偿协议,并履行了5000元赔偿金,使一起赔偿纠纷案件案结事了,更重要的是理顺了双方的和谐相处的相邻关系。

    诸如此类案件,调处该案的法官所在的新郑市女子中心法庭,今年来,截至目前,共受理15件,判决2件,调解13件,已全部结案,其中判决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和错案,调解案件结案占该类案件的87%,调解结案中当庭结清占9件,占该类案件调解结案率的70%。女子法庭的女法官们用自己的真实努力和艰辛汗水做到了“守一方净土、护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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