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干警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满意度,登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本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
为保障此项活动的顺利实施,该院特成立“司法作风专项整治”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四项措施确保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一是实行明察暗访。院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带纪检监察、人事科和宣教科人员,携带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到每个部门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干警上下班是否准时,是否挂牌上岗,工作时间是否玩游戏,中途是否有脱岗,工作是否拖沓,遇事是否推诿,工作作风是否简单粗暴,开庭是否按时,开庭有无不着装或者着装不规范,开庭有无接电话情况,开庭时合议庭成员是否缺席,开庭过程中审判人员是否任意休庭、随意离开审判席等问题,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及时摄录在案,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是落实通报制度。为加强对全院干警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廉洁自律能力,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各部门实行上下班纪律通报、会议会风通报、廉政通报、督察结果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干警的行为实施监督、监察,并及时予以通报。
三是抓好制度落实。在警车管理、考勤、请销假、一岗双责、工作日午餐饮酒、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制定出严格的规章制度,着力增强干警对当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的危害性及其思想根源的认识,着力纠正干警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公正司法的意识不断加强。
四是纳入绩效考评。为使本次专项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免走形式、走过场,并取得实效,把日常督察情况纳入各部门全年绩效考核及法官个人绩效考核,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