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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

——记中原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孙玉明

  发布时间:2011-04-25 15:56:30


    孙玉明,现任中原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从事审判工作25年来,孙玉明同志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到副庭长,始终战斗在审判第一线,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赞扬。她先后多次获得“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优秀审判长”等荣誉称号,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履职尽责,恪尽职守

    在法院的审判岗位上,孙玉明同志处理过民事纠纷、办理过行政案件、干过执行工作,审理过刑事案件。无论是在哪个岗位上,她始终以大局为重,恪尽职守,干工作从不讨价还价,遇到难缠的矛盾、棘手的问题从不“上交”,总是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主动与同事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克服困难。

    曾经从事过十五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她,深知刑事审判的神圣和严谨。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官虽未掌握着一个人生杀予夺的大权,但也肩负着惩恶扬善、实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在人民群众眼中是正义的化身,惩恶的使者。刑事审判涉及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等基本权利。因此,对任何一件刑事案件,无论大小,她都认真对待,在她的心目中“案比天大”。案件不分大小、不分简单和复杂,卷宗材料她都一页一页地仔细看,证据一个一个地认真审查,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使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力争把案件办成“铁案”。

                                    业务精纯,勇挑重担

    作为少年刑事审判庭的业务骨干、副庭长,孙玉明同志处处以身作则,重活累活抢着干,毫无怨言地主动承办复杂疑难案件,处处体现出一名共产党员乐于奉献、任劳任怨、勇挑重担的高风亮节。

    众所周知,在法院工作,刑庭是最辛苦、最累人的岗位。刑事审判的审限比较短,对证据的要求又很高,审判人员在拿到卷宗的那一刻起就必须马不停蹄地投入工作中。送达文书、审阅卷宗、约见当事人、调查取证、开庭审判、撰写判决……一项接着一项,一环紧扣一环,审判人员稍一松懈,案件审理工作就可能中断,如山的案件堆积起来。整个人必须连轴转,才能使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难怪有人戏称“要想减肥,就上刑庭”。因此,如何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地提高工作效率,就是摆在每个刑事法官面前的首要问题。

    对孙玉明同志来说,多年的审判经历让她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办案方法。“简单案件复杂化,复杂案件简单化”就是她总结出来的办案技巧。越是看似简单的案件,越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越是看似复杂的案件,更要剥茧抽丝找到关键问题。别人半个小时就能翻完的卷宗,她可能会花上两个小时,把卷宗的每一页都看准看透。在看卷的同时她把庭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都想了一篇,心中早已列好了庭审提纲和庭审方案。开庭时,庭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基本在她的掌控之中,庭审一结束,她已经构思好了案件的处理意见,当天晚上,她就抓紧时间撰写法律文书……严谨的工作作风,娴熟的工作技能,灵活的办案技巧,使她的各项工作游刃有余,她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总是在全庭首屈一指,她个人承办的案件几乎占据了少年庭的半壁江山。2008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75件329人,2009年办理210件268人,2010年办理168件259人,无一涉诉信访。

                                    维权帮教,关爱少年

    孙玉明同志在运用刑罚手段惩治犯罪的同时,还非常注重教育工作,积极挽救犯罪分子特别是未成年罪犯,就案讲法点燃警示明灯,送法上门播撒法律甘霖。她认为,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权利应予充分保护,最关键是帮助他们认识错误。于是,她结合具体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总结出一套“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方法。在案件不同审理阶段,结合未成年被告人的不同成长经历,与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一起开展对未成年的被告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使其从灵魂深处真正认识到犯罪对家庭、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使其真心悔过、痛改前非。这些点点滴滴,所折射出的正是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细腻的情感触角、博大无私的关爱和社会责任感。

    2010年5月5日,我院受理了被告人李东、许永杰、赵俊宝、王增辉盗窃、抢劫一案,审阅卷宗后,她发现,四个家在外地的孩子结伙多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到中原区市场的商店进行盗窃,其中一次四名被告人预谋后,到华山路上的一家烟酒百货店内,持电棒、酒瓶对店主进行威胁,抢走现金1000余元,以及帝豪、黄鹤楼、白沙香烟4条。公诉机关指控四人犯有抢劫罪,同时由于李东、许永杰已年满16周岁,盗窃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检察机关指控李东、许永杰犯有盗窃罪。接到案件后,她按照程序规定给四个被告人的家长送达了起诉书并通知其到庭参加诉讼。

    和李东的家属取得联系后,孙玉明同志了解到了李东的家世。由于李东的母亲体弱多病不能生育,为使李东的父母老年时有人照顾,李东的叔叔在定陶县城认识了李东的生父母并抱养了李东,双方为此写了证明。李东年幼时其养母去世,一直由80多岁的奶奶抚养长大。在调查了解情况中,李东的叔叔曾经提及李东的实际出生日期与户籍证明不一致。李东的年龄问题直接关系到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情况必须尽快查清楚。她在第一时间通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李东的年龄情况,多方联系找到李东的生父进行核实。案件开庭之前,她分别和四名被告人的家长进行沟通交流,庭审过程中注重对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庭审过后专门留出时间让家长与孩子进行谈话。特别是李东与其生父母、养父、叔叔见面时,痛哭流涕,表示深深的忏悔并给其生父母跪下磕头请罪,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最后,经过法庭审理,依法查清了李东的实际年龄。因李东犯罪时不满十六周岁,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孙玉明同志说:“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就是法官追求的最大人格魅力。”努力工作、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公正廉洁、勤奋好学等等,每一点都适合她,但无论单选哪一点,却都代表不了她。没审理过惊天大案,没有可歌可泣的人生故事,没有振聋发聩的豪言壮语,没有影响深远的鸿篇巨著。有的只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干好自己应该干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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