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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对人民陪审团成员 进行庭前培训提高庭审效果

  发布时间:2011-04-18 17:09:48


    2011年4月18日,新密法院在新密市曲梁镇下牛村组织对拟定于2011年4月19日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团成员11人进行了庭前培训,从人民陪审团的意义、目标、原则、组织和人民陪审团成员的权利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宣传和辅导,提高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的效果,受到人民陪审团成员的欢迎和肯定。

    为了真正落实人民陪审团制度,让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庭审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新密法院在人民陪审团制度的落实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在辖区党委、政府和基层村、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法院按照程序随机抽取9-13名人民陪审团库成员组成特定案件的人民陪审团,在庭审1-3日前组织政治处、研究室、合议庭共同对人民陪审团成员就地进行培训。参加庭审当日,要求人民陪审团成员提前30分钟到庭,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向人民陪审团成员告知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和自行回避事由,向每位人民陪审团成员发放案件基本情况、证据清单、相关法律规定,使人民陪审团成员清清楚楚参加庭审,明明白白发表意见,真正提高司法审判的群众参与度,充分实现司法民主。

    根据人民陪审团庭前培训的开展情况,新密法院将总结经验教训,出台人民陪审团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提高人民陪审团制度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促进人民陪审团制度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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