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友打开男友的QQ,与其中聊天记录中的几名女子聊天时,那几名女子竟纷称是该男子女友,这名女友立即约见其中一名女友,得到证实才如梦方醒。4月18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审结这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苗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今年28岁的苗某,是河南省长葛市一农民,及早辍学没有文化知识的他,终日靠打零工混迹社会。2002年5月30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长葛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7年8月17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长葛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于同年12月6日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后的苗某非但没有认真悔过、汲取教训,重新塑造人生,走正确的人生道路,而是“另辟蹊径”,利用高科技交友这一便捷渠道,发挥自己的能说会道特长,一人同时与数名女友交往,借机找各种借口,骗取女友的钱财和色相。
2009年6月,被害人乔某上网时认识了一个自称是李伟在做物流生意的人。随着交谈的深入,同年7月,两人开始见面、交往,随后乔某得知李伟的真名叫苗某,两人交往期间,苗某以联系生意请客送礼、办公司租房、买电脑、与前女友解除关系与其结婚等名义多次骗钱,共计骗取4900元。去年,临近春节的一次上网,让女友倍感诧异。原来,这次上网女友用的是苗某的QQ号,聊天记录中女友竟然发现苗某同时和几个女子交往,并且这几名女子纷称是苗某的女友。于是,乔某和其中一个叫扈某的女孩联系上后,要求约见扈某,扈某同意后,并约定在新郑一家饭馆相见,双方这一见面不要紧,使乔某证实了苗某也是用同样的手段在骗扈某。乔某从扈某口中得知,2009年4月,扈某上网时认识了苗某,听苗某说他在做物流生意,同年8月,两人开始见面、交往,甚至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期间苗某先后以承包工程贷款、请客送礼、解决纠纷等为由骗她的钱,共计20000元。后来,她也发现苗某同时和几个女网友关系都不一般,只是缺乏证据,不敢断定,这次通过和乔某的会面,彻底证实了苗某的谎言和花心。
之后,乔某打电话向苗某要钱,但苗某一直找借口和其躲猫猫,无奈,乔某选择报案,苗某随后落入法网。
法院经审理,依据相关证据形成的证据链认定,苗某诈骗被害人乔某4900元、被害人扈某2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同时与多名女子谈朋友的手段,利用借款的方式,诈骗被害人乔某4900元、被害人扈某2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等高科技载体,进行骗财骗色的现象屡有发生,提醒QQ网友不要被某些人的花言巧语迷惑,不要让热恋的激情冲昏自己的头脑,冷静地谈话,细心地观察,多问几个为什么,不要只在“网上谈兵”,要实地调查、考证相关疑问问题,确认无误后再做决定不迟,慎重点处事可以让自己少吃亏、少走弯路,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