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新密法院“阳光选拔”13名副科级干部

  发布时间:2011-04-11 15:30:39



    为落实组织部门关于法院干警职级待遇的有关规定,4月7日上午9点,经新密市委和郑州中院同意,新密法院召开副科级干部选拔工作动员大会,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副科级干部及副科级审判员13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罗超红、市纪委常委贾保六、市政法委政治处主任陈战峰出席会议。

    这次公开选拔首先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党组的讨论和酝酿,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密市人民法院关于副科级干部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公布职位名额、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使整个副科级干部选拔活动公开、公平、透明,纪检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真正落实了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这次公开选拔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推荐范围不局限于中层领导,规定凡工龄满10年,进院满5年,任科员满3年的干警均可参与。特别是强调“群众公认”的环节。一是让全院干警进行民主推荐,按照得票率,折合为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并且干警票按照80%计入总分,扩大干警参与面;二是由党组投票推选,党组票按照20%计入总分。三是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推荐候选人进入党组票决。

    这次公开选拔重群众公认,但不简单以推荐票取人。通过设定附加分,对有法庭工作经历、具备审判资格、担任过中层,法院工作时间较长的同志酌情加分,为一批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提供机遇。同时,将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所获荣誉等换算成相应分数,衡量其工作实绩,使埋头苦干、成绩突出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激发了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这次公开选拔活动有效激发干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提高了队伍素质,院党组也通过这个平台,拓宽了选人用人的渠道,实现了干部选拔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落实了院党组从优待警的指导思想,是新密法院队伍建设方面的又一创新举措。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