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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做到“三个三”

  发布时间:2011-04-11 09:00:56


    针对目前未成年人“两抢一盗”犯罪增多的现象,新密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力行“三个三”,进一步帮教未成年犯罪人。

    一是在庭审前做到“三见面”。针对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该院通过让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和亲朋好友访问见面,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状况、个性特征及思想演变过程,找准感化点,为审判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在审判中做到“三揭示”。该院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同时,适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工作,从不同角度揭示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性以及应当吸取的教训,使其认识到所犯之罪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促使其主动悔罪,为其走向社会改过自新创造条件。

    三是在宣判后做到“三联系”。宣判后,承办法官还注重与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所辖派出所和居住的社区或村委会建立联系,促使他们配合法院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挽救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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