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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进行中层职位竞争上岗

  发布时间:2011-04-07 09:48:54


    4月6日,从郑州高新区法院获悉,为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公开竞争,择优上岗,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实现优化组合,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该院几天来进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活动。46名竞争中层正副职的对手先后在大会上进行了竞争演说。郑州市人大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临场指导并作了评委。

    这次该院中层干部职位竞争的原则是:实行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科学发展,与时俱进和依法办事的原则。竞争的条件是在政治思想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艰苦创业,做出实绩;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为民司法,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同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作风好,纪律性强,有全局观念等。

    竞争的资格主要是: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本院不超过46岁的正式干警,具有审判员或助审员职务的人均可参加,没有法官资格的可以参加综合部门中层领导的竞争,未担任过中层副职的不得参加中层正职竞争等。

    该院对本次竞争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一是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动员和鼓励优秀干部积极参加竞争;二是在竞争上岗阶段,原部门中层仍负责正常工作;三是严格纪律,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拉选票,一经发现取消竞争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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