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新郑法院四项措施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发布时间:2011-04-01 08:44:57


    为贯彻落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的相关文件精神,在“爱岗位、强素质、正作风、作表率”为主题的“队伍建设年”活动中,新郑法院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纪检检察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及胡锦涛同志“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重要指示,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观念、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搞好人性化服务。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纪检信访接待窗口,使纪检监察贴近百姓、方便当事人,使信访举报案件早发现、早查处、早解决,把信访举报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及时纠正干警违法违纪行为,起到纠偏治病、树公正、促廉洁的作用。

    三是推进“民心工程”,落实下访工作日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去,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民情民意,彻底解决干警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界人士担任特邀纪检监察监督员,对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定期邀请特邀纪检监察监督员进行座谈,及时了解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疏漏和改进之处,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对促进整个队伍素质提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