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行队伍建设的整体素质,增强执行干警工作积极性,新郑市法院执行局实行积分责任管理制度。自2010年5月份以来,执行局共收案合计1068件,累计结案970件,结案率高达90.08%。
该积分责任管理制度以分项测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第一环节为执行任务完成情况测评,测评分为20分。由执行局对每位执行干警分配固定任务,每人每月按质按量完成5件执行案件即可得到此项测评的满分。第二环节为工作积极性测评,测评分为20分。执行局每周五下午举行局务会议,总结每周工作的亮点与不足,干警学习执行工作新规定,到会情况、着装情况测评分为10分;执行局内部集中行动及参加全院集中行动,能够及时到岗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好分配任务为满分10分。第三环节为合作意识和服从意识测评,这是本项测评工作的重要环节,测评分为60分。要求每位干警除了完成自己分配工作外,还要求配合好其他干警的工作,形成互相配合、互相协调的良好工作局面,并要求每位执行干警要有从全局出发的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此项测评分为一般干警无记名民主测评和局领导班子无记名测评,测评结果当即公布。
综合以上三项考评制度,执行局在每月月底进行测评汇总,并出台具体奖惩办法。得分前七名的干警评为先进,后两名评为落后。年底评先从每月的前七名中产生,总是徘徊于每月后两名的干警则不适合执行工作,在年底调离执行岗位。此外,本考评也将该局综合处的后勤人员纳入其中,综合处后勤人员要认真配合好执行干警的工作,做好一切后勤保障,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好院内所要求的报表、信息传送和媒体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