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珂敬,1951年生,汉族,本科文化,中共党员,曾任中原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分管刑庭、立案庭、政治处、调研室和书记官处。
张珂敬同志在区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他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常务副院长的工作岗位,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身工作,既严于律已,清正廉洁,管好自己,又率先垂范,狠抓管理,带好队伍;既尽心尽力做好分管工作,又积极主动协助院长做好全院工作 ; 为法院队伍建设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他分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去年我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我院的队伍建设受到前来我院进行专项调研的省政法委王田海副书记的好评。我院的口头立案制度、法官专业咨询小组制度和先例判决制度等改革新举措,受到《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在全国法学界引起轰动响应,受到最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率先垂范,加强自身修养。
自警自励,从党的事业、工作利益出发,去想问题,做事情,是他的自觉追求。他常讲,“正人先正己,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他总是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以无声的行动,感染和带动广大干警。长期以来,他不管工作多忙,都要抽出时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自己思想和行为的指南,增强法院工作服从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常务副院长,他分管部门多,工作任务重,但他坚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钻研业务,对新颁布的法律和新的司法解释了然于胸、熟练掌握,在精通上下功夫。作为一副职,他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好分管工作,维护班子团结,全力支持一把手工作。与其他班子成员,工作上相互支持、生活上相互关心,真正做到工作中是同志,生活中是朋友。
二、自我加压,狠抓队伍管理。
他多次语重心长地向分管部门的中层干部讲:“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点成绩,必须自我加压、开拓进取。”多年来,他坚持“五抓”,加强队伍管理,带好法院队伍。一抓思想政治教育,激发干警政治热情。二抓廉洁司法教育,增强干警廉洁意识。三抓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干警的职业素质。四抓规章制度落实,坚持规范化管理。五抓宗旨意识教育,促进队伍作风建设。去年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他指导政治处结合一封当事人来信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要求干警换位思考,增强干警的公仆意识;指导立案庭实行口头立案制度,拓宽了立案渠道,方便了当事人,减轻了群众的讼累 ; 责成政治处、办公室进行中层干部考评、超审限案件和未归档案卷排查,改进了干警的工作作风;指导调研室开辟《法官论坛》,定期举行政治形势报告和法律专题知识讲座,增强了干警的职业技能;大力抓好先例判决制度等调研成果的转化,让公正与效率深入人心,大大提高了我院在全国法学界的知名度。
三、爱岗敬业,两袖清风。
多年来,他一贯爱岗敬业、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他一年到头忙于工作,从未休过公休假,长年忍受着糖尿病的煎熬,拖着病体坚守岗位,从未影响过案件的审批。他对工作几十年如一日,坚持做到“四勤”,即心勤多想工作,嘴勤多讲工作,手勤多干工作,腿勤多跑工作。他时时处处把自己作为一名普通法官,用自己的语言去影响人,用自己的行动去激励人,用自己的实干去教育人。他从不满足于坐办公室听汇报、看文件,发号施令;而是经常深入庭室,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他时常自我警醒:“自己走上领导岗位,是组织上培养的结果,自己只有为党的事业多做工作的义务,没有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个人私利的权利。”他为自己规定了“四不”:一不在家接待当事人 ; 二不接受可能妨碍司法公正的吃请 ; 三不给办案干警打招呼,干扰依法办案 ; 四不搞特殊化,谋取私利。“其身正,不令而行 ; 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张珂敬同志爱岗敬业、严于律已、两袖清风,塑造了自身的良好形象,受到全体干警的一致好评,在他的感召下,我院干警爱岗敬业、清白做人、默默奉献、追求事业,蔚然成风。
责 编 功 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