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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贼前面窃车推着走 失主后边发现跟着抓

  发布时间:2011-03-29 15:00:02


    3月29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赵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今年22岁的赵某,是新郑市一农民。小学没毕业就及早踏入了社会,平时除了打点零工,就是到网吧玩游戏,没钱又找不来活干的时候,就想歪招。

    这不,在2011年1月23日下午4点多,赵某由于没钱上网吧,就在新郑市某镇医院门口闲逛,发现一辆绿色电动车停在离该院门口较远的栅栏外边,而且周围无人看管。于是,就走上前去,先碰一下,看电动车是否安装有报警器,见电动车不响,就用事先准备好的液压钳将钢丝圈锁剪断,将被害人王某的这辆价值2224元的绿驹牌电动车偷走。由于没有车钥匙,赵某就一路推着电动车走。没料到,就在赵某剪断电动车锁的时候,被害人王某刚好从医院出来看到了这一幕, 王某担心贼有同伙,自己吃亏,于是一边悄悄用手机报警,一边悄悄跟踪赵某,随后和赶来的民警尾随赵某至该镇一网吧门口时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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