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邪不压正。这话一点也不假。3月21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审判的一起一老一少女子深夜斗歹徒的案子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个道理。
20多岁的罪犯时柳根一贯不务正业,为吃好穿好而不劳获取,2010年8月3日凌晨2时许,他趁夜深人静窜到郑州高新区一个偏僻的郊区小区,翻过墙后,顺着一座楼的下水管子爬上3楼一户人家妄图实施盗窃行为。他见这家住户的厨房窗户未从里插,就跳进厨房。为下手时预防不测,他随手把厨房案板上的菜刀提在手中。进入卧室后,正要翻箱倒柜,突然,一个在床上睡觉的十多岁女孩被惊醒坐了起来。时犯见状,赶忙过去用菜刀横在女孩的脖子上威胁道:“别说话,要不我杀了你!”。时犯的话刚出口,随着一声“谁!”的厉问屋里的电灯亮起。原来,一个年近6旬,睡在旁边的女孩姨妈被惊醒,时犯一见情况不妙,就想溜掉,于是,他往女孩的身上砍了一刀,就往厨房的窗户边逃。然而,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犹如猛虎下山,跳下床来就去追。在时某右腿还没伸出窗外时,被女孩一把抱住。就在二人你蹬我拽之时,被女孩姨妈大喊捉贼声招来的邻居一起扑了上去,将时犯牢牢按住,并随即报了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时柳根属于在盗窃过程中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所以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同时又是入户抢劫,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