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上六年级,在学校的下课期间和同学一块玩时膝盖韧带摔伤,孩子花了2万多元做了两次手术。保险公司答应赔12800多元。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是不是也有责任,剩余的钱学校是否应该赔偿我?
郑州高新区法院法官李俊阳解释说:
学生在校意外受伤,经保险公司理赔后,如果学校未尽到安全教育责任,受伤学生还可以要求学校赔偿。《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还规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