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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全面开展2011年度教育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1-03-15 15:10:36


    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是保障法官提高审判质量和个人素质的重要途径,为全面提升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3月14日,荥阳市人民法院政治处向该院各个部门发出2011年度教育培训方案,为本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拉开帷幕。

    本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分为三大培训方式和六大培训内容。方式一是加强日常学习教育。方案要求全院各部门每周五下午要以集中学习、庭长讲课、观看电教片等方式至少安排二个小时以上的业务学习或政治学习时间。每季度要举办一次“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式二是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该院将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邀请专家教授或本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开设讲座,本年度举办系列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方式三是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除积极参加在国家法官学院、省法院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外,还要求干警通过自学、网络远程学习培训,参加市法院专业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形式,大力培训在职干警的业务技能,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内容一是组织干警参加计算机应用知识培训,举办三期计算机应用知识培训班,力争45岁以下的干警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内容二是组织开展两期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能力。内容三是组织开展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训练时间不少于30天。内容四是于2011年10月份开展书记员技能培训。内容五是组织开展干警普通话达标训练,50岁以下干警普通话应用达到规定水平。内容六是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举办各类庭审观摩不少于4次。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培训是加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法院必须树立教育培训科学发展观,立足长远,做好系统设计,把干警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和战斗力的一项基本制度,常抓不懈,实现新时期法院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双赢格局,在创建平安、和谐社会的征途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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