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的鹅蛋炸瞎了一个人的左眼!3月8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听来是有些不可思议的案子有了终审结果。张女士得到了共计3.8万余元赔偿。
她让一枚鹅蛋炸瞎了左眼
2009年1月12日11点左右,张女士到巩义市某货运部联系货运业务,“我看见屋里有个火炉,就走到了火炉跟前,这时老王(货运部女老板丈夫)拿了个鹅蛋放在了火炉上”。
没一会儿,老王的媳妇儿(女老板范女士)过去翻火炉上的鹅蛋,结果意外发生了:鹅蛋突然爆炸。“我的左眼瞬间麻木,眼前一片模糊,我从口袋掏出了纸巾捂住了眼睛,一看,纸巾上全是血。”
女老板看到后赶紧找了个司机,拉着张女士去了医院。
女老板掏了30多块钱,后来听说要住院,女老板说没带钱,便回家拿钱。可这一去,张女士再也没等来女老板。
“听医生说,我的左眼还有摘眼球的可能,也就是说我这一辈子都是左眼残疾的人。”张女士说,事情出来后,直到现在,她前后一共花去了8万多元,还没换回正常人的眼睛。
经医学鉴定,张女士左眼失明,左眼角巩膜穿通伤致外伤性白内障和视网膜脱离,七级伤残。
伤痛之余,张女士将货运部女老板和她的丈夫王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她7.5万元医疗费等。
张女士一审获赔3.8万余元
双方因赔偿没有谈拢,于是来到法院。
一审法院判令范女士、张女士50%的责任,张女士获得了共计3.8万余元的赔偿。
一审过后,货运部不服上诉至中院。
虽然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到庭,但是,货运部女老板方代理人一开场就表示,鹅蛋不是他们放的。
该代理人说,其实这个鹅蛋是另外一个人常某放置的,张女士自己去货运部拿的,然后放在火炉上烧烤时炸伤的眼睛。
张女士代理人反驳说,他一审提交的许多证据都证明是老王把鹅蛋放在火炉上,范女士去翻火炉上鹅蛋,最终爆炸的事实。
终审维持一审判决
郑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案发当日,张女士在货运部联系货运业务时被放置在火炉上的鹅蛋炸伤左眼,导致七级伤残。上诉人范女士作为该货运部的业主,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一审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酌定上诉人范女士承担被上诉人张女士50%的责任并无不当,据此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
关于鹅蛋为何会爆炸的谜底让不少人感到好奇。对此,有关人士表示:“鸡蛋、鹅蛋内有个气囊急剧受热膨胀,蛋壳承受不了压力就有可能发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