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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帖称有"路子"升级信用卡 实为诈骗钱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3-07 10:30:09


    在网上发帖,以帮忙提高信用卡信用额度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3月7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

    2010年8月,郑州市民董先生在上网时,看到网上有人多次发布信息,说可以办理各家银行信用卡提高额度,这让董先生很感兴趣。因为他当时持有的信用卡只有1万元信用额度,他想如果信用卡能升级,今后消费就更方便了。就按照网上留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一个自称邓某的人。邓某称提高额度每张信用卡收费200,董先生接受了这一条件。董先生将自己的信用卡交给邓某并告知了密码,然后又陆续向邓某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一星期后,董先生收到银行发来的手机短信,得知自己的信用卡升级已经成功,信用额度提升了一倍,他对邓某“有路子”确信不疑。但他没想到,几天后又收到一条银行发来的短信,提示他的信用卡被提现近1万元。他紧张起来,因为信用卡在邓某手中,邓某随时可以提现。他立即报警,1天后,警方就将邓某抓获。   

    据查,今年24岁的邓某于2007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0年6月初才被刑满释放。出狱后,邓某身无分文,就想着办理一张信用卡套现弄点钱花,他就在网上搜索办理信用卡,结果看到一个网页说可以免费办理信用卡,就按照上面留的联系方式,打电话过去问办理信用卡的事,接电话的人自称叫王海(另案处理)。邓某按照王海的要求给他提供了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还往他账户上打了200元钱。过了两天,王海又让邓某给他交600元钱,邓某不同意,王海干脆就问邓某是干什么的,邓某说刚当兵回来,没工作,王海就让邓某跟着他干。邓某知道王海这是骗人,但想到自己没有正式工作,这样来钱也快,就同意了。

    他们二人,王海负责在互联网上发布办理信用卡信息,联系刷卡套现点,邓某负责联系办信用卡、需要提高额度的人,并从这些人手中取信用卡和身份证,还负责到刷卡套现点套现。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二七法院法官提醒市民,身份证千万不要脱手,如被别人拿去办了信用卡,就会带来极大麻烦。提高信用卡额度,各银行都有严格的程序,像邓某这样网上发帖的多为诈骗,切莫轻信,更不要将信用卡的账号、登陆密码、交易密码等重要信息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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