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处理案件时,立足和谐大局,避免就案办案,顺利调解了两起叔侄之间的矛盾,化解了兄弟四家之间的纠纷。
赵华老人膝下有四子,老伴已于2003年去世。其三子赵发英年早逝,留下一女赵青,2009年10月,四子赵俊因事故也不幸死亡,留下一子赵斌。同年12月,赵华老人故去,为分割老人位于郑州市二七区的一处房产,长子赵祥和孙女赵青、孙子赵斌将在此居住的二子赵军诉上法庭,经法院调解,房屋归赵军所有,赵军分别支付给侄子赵斌、侄女赵青和兄长赵祥各18000,并两次付清。调解书生效后,赵军却没有履行,于是,赵青、赵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本来可以简单处理仅仅执行赵军,但在发现双方当事人系直系亲属时,便制定了加大调解力度,化解家族矛盾的执行方案。在向赵军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赵军述说了没有主动履行的原因。原来,在为赵华老人办理丧事时,只有赵军一人出资,他想通过法院再跟两个兄弟媳妇和老大赵祥说说丧事费用均摊的事。了解到赵军的想法后,执行法官将申请人赵斌、赵青的母亲通知到了法院,三方一见面,就开始了争执,各种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抖了出来,说得脸红脖子粗。在三方大致说完时,执行法官开始做调解工作,从“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说到“同宗同根,打断骨头连着筋”,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说到“家和万事兴”,终于三方都默默低下了头,认识到亲戚之间不能斤斤计较的道理。看到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有了缓解,执行法官开始分别进行调解。经过几番思想工作,终于达成了分割赵华老人抚恤金、丧葬费和分担丧葬花费等的协议,这时赵军又打电话征求没有申请执行的老大赵祥的意见并取得了同意,这笔在赵华老人单位已经搁置一年之久的费用终于可以去领了,四家人也避免了又一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间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看到法官这么不辞辛苦的做执行案件之外的调解工作,赵军感动的说:“法官,我这两个案子该给的钱,就算是借,月底前也一定全部到位,绝不让你再操心!”
至此,两起继承纠纷执行案一朝化解,四家亲人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