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分医院被曝向病人收取3元的输液椅费用,而这一收费项目是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正当收费。医院的工作人员称依据的是山东省物价局的文件,并不是乱收费。山东省物价局表示收费是为了给患者更好的保障。(2月28日新华网)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输液椅费”这样的收费项目用雷人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救死扶伤的医院都要收取这样离谱的费用,推理下去,老百姓以后出门恐怕只有站着的份儿了,到饭店吃饭、去商场购物,所有的椅子都收起费来,我们消费者可是吃不消。更加让人纠结的是,医院工作人员说,医院小票模板都是提前做好的,交费后打印出来,上面就有输液椅一项,即使你自带板凳,还是要交这项费用。天哪,就是说,在这家医院的地盘上,你坐着抑或站着输液,都逃脱不开这“输液椅费”的板子。唉,真真是让人“坐立不安”啊!
质问医院为何这样,医院方面理直气壮,抬出了尚方宝剑——这是经物价局核准的正当收费!可如今是法治社会,我们不仅要见到尚方宝剑,更需要考察尚方宝剑的合法性。稍经考察便知,物价局对 “输液椅费”的核准是不合法的,至少在程序上是不健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输液椅费”绝对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却未进行听证,物价部门的核准涉嫌违规。试想,如果这项令人匪夷所思的收费项目,当真被拿上了听证会,消费者是绝对不会答应它通过的。
收取 “输液椅费”实在是太过荒诞,只会进一步激化本就紧张的医患矛盾。医院方面要好好反省一下,即便手中有物价部门的核准,即便有经费缺乏等千般理由,可收取这样荒唐可笑、让人“坐立不安”的费用,是否与白衣天使四字的要义相去甚远,着实寒了患者的心,更是在医改的道路上离我们的初衷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