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和谐化解矛盾,2月22日上午,郑州中院行政庭何信丽法官一行不辞辛苦,驱车近百公里来到地处偏僻的登封市颖阳镇刘相村,为张忠善诉登封市人民政府给第三人张欣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案做协调工作。
此案已经多年诉讼,几次反复,涉案当事人之间积怨颇深,对立情绪严重,案件协调难度大。但何信丽法官考虑到:两家原为关系融洽的近邻,有一定协调基础;案件虽是涉及土地登记的行政案件,但同时关系到两家的民事权益,具备协调可能;且长期的诉讼已经严重影响两家的正常生产、生活,当事人有协调需求等因素,还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和细致的劝导。
协调工作进行了四个多小时,当事人双方听了何法官入情入理的分析,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握手言和,两家历时已久的行政和民事纠纷得到完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