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刚过,空气中还飘着淡淡的年味。郑州中院大门口锣鼓喧天,很是热闹。原来我们庭审判员马清来成功审结了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农民工代表敲锣打鼓给心中的“青天” 送锦旗和表扬信来了。表扬信中,字字恳切,诚挚地表达了30多名农民工对马清来的感激之情。
回顾两年的诉讼之路,近60岁的农民工代表老王,泪水夺眶而出,感慨万千。2008年11月15日,某物业中心接受某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后,与瑞林公司签订《委托书》一份,委托瑞林公司对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期11栋高层住宅楼进行维修。瑞林公司赵怀仁组织30多名农民工进场施工。但维修工作完成后,房地产公司仅支付了10余万元,下余20多万元的维修款却拒不支付。维修款涉及到30多名农民工工资,他们本想着拿到钱以后,回家高高兴兴过个年。不成想,要到手的血汗钱打了水漂,无奈,诉讼到了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工程量如何确认产生了重大的分歧,各执一词,对立情绪严重。打完一审打二审,案件被分配到了民三庭法官马清来手中。马清来接手后,一方面安抚双方的情绪,一方面深入到现场多次勘验,通过与农民工、业主交谈,了解施工的事实情况。通过不懈的努力,马清来确认了案件事实。为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的繁荣稳定,合议庭判决支持了农民工的合理诉求。农民工不知如何表达自己对人民法院最诚挚的谢意,于是按照最朴实的民风,敲锣打鼓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