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而引出的各种故事和事态非常之多,但是同为有文化、有教养、并在同一住室而居的女大学生,在无意听到同学打电话说了银行卡密码时,故意盗取同学的存款的事还不多见。2月22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审判了首起这样的案件。
被告人张青青(因为学生化名)是河南某高校外语系的一名女大学生,由于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加上平时不注重思想修养,因此,在困难面前没有树立起正确克服的理念。2010年6月底的一天,她无意听到同室一名同学在电话里说了银行卡密码,便产生了盗窃之念。两天后,她趁那同学不在住室之机,将其放在钱包内的银行卡盗走,准备到取款机上窃取存款。为防备摄像头录取自己的资料,她先到商店里购买一顶遮阳帽将自己的头和脸遮挡住,然后窜到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旁,分四次提取6300元,然后用于自己购物和储蓄。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青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该认罪态度好,赃款已全部退还被害人,从轻判处该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