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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好处接送他人盗墓 成共犯自己被送监牢

  发布时间:2011-02-22 10:08:50


    老乡一句“挖出东西不会亏待你”,让其东奔西跑地接送“鬼吹灯”中描述的客人,结果自己也被送进监牢。2月21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盗掘古墓葬案件,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苗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44岁的苗某,是河南新郑市一农民。在2009年8月至2010年6月期间,老乡苏某伙同他人预谋盗掘古墓后,让苗某驾车接送盗墓人员,并对苗某说“挖出东西不会亏待你”。被告人苗某明知所接送的人系盗墓人员,仍然先后五次驾驶车辆接送盗墓人员马某、马某某、李某、曾某、焦某、陈某、陈某某、罗某、薛某、吴某等人(另案处理),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郑某庄韩王陵古墓,采取打洞、爆破等方式对该古墓实施盗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苗某明知他人盗掘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仍然参与接送盗掘人员,并提供盗掘古墓葬信息,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被告人苗某事先没有参与预谋盗掘古墓,也没有到古墓地实施盗掘,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对其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苗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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