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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2003年度个人三等功——刘文辉

发布时间:2004-01-17 15:04:14



    刘文辉同志,男,汉族,1974年10月27日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9月至1996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8月分配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助理审判员。多年来,该同志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一名人民法官的职责和要求,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无私奉献,秉公执法,年年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三等功二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二OO三年刘文辉同志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认真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工作中,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积极响应院里百日办案竞赛的号召,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全年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9件,二审民商事案件54件,办理财产保全、管辖权异议、民事决定4件,结案数名列全庭前茅,并撰写调研文章、案例分析9篇,拒收礼品、礼金6万元,出色地完成了全年的审判任务,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

    刘文辉同志作为一名在大学入党的党员,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一向将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修养放在首位。一年来,他坚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认识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新时期做好审判工作的指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为做好审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多办案、快办案,及时、高效地审理案件。

    在办案中,刘文辉同志始终坚持以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他在工作中首先是突出工作效率,每周未都制订出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力争作到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在工作方法上,努力做到四快,即送达快、开庭快、合议快、判决快。案件一到就尽快安排时间进行送达和保全,并在法律允许的最短时间内安排开庭。开庭后,及时进行合议,及时拟写法律文书。一般简单案件基本做到开庭当天合议,当天拟写和打印法律文书,许多案件做到了当天开庭,当天送达文书,当天结案。疑难复杂案件基本上做到庭后五日内合议,合议后及时下判和送达。为了多办案、快办案,他十分注重利用每一分钟时间。在案件多,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坚持“八小时以内要效率,八小时以外挤时间”,充分利用午休、晚上的时间以及双休日,加班加点赶写法律文书,很少有时间照顾未满周岁的儿子。

    三、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充分保证涉外案件的审判质量。

    刘文辉同志所在的合议庭是我院专门设立的涉外案件合议庭,而涉外案件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面大。因此刘文辉同志在多办案、快办案的同时,针对涉外案件的特殊性,特别注重案件的审理质量,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理念,积极落实世贸组织的透明度原则、司法统一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积极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深化涉外民商事审判方式改革,在涉外审判中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庭审程序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并严格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严格遵守国际条约的规定,正确适用国际惯例,妥善解决适用法律问题,以公开促公正,有力的保证了涉外案件的审判质量。

    四、坚持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审判工作中,刘文辉同志从不就案办案,还充分考虑办案的社会效果,讲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充分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一起涉外借款合同纠纷中,原告是我省十几位集资群众,而被告之一系香港居民,双方对立情绪十分严重。法院本已向香港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但在开庭前一天,香港被告害怕来郑州开庭会被原告扣留,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所以拒绝亲自参加庭审,而是委托他人来开庭。但依照法律规定,其委托手续必须经公证手续或由法院向其本人核实。刘文辉同志得知此情况后,认真向其解释大陆的法律制度,告知其在开庭期间的人身安全会得到充分的保障,动员其来郑州开庭,但该当事人仍有顾虑,提出可以在郑州机场接受询问。刘文辉同志与合议庭成员合议后,从港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决定采纳其意见。第二天一早他便冒雨赶到新郑机场,在机场对香港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核实了他的身份和委托手续,使案件如期开庭,既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审理,又充分保护了港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各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在当事人利益和家庭利益的矛盾面前,刘文辉同志表现出了共产党员的本色,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处处以工作为重,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在任何时候都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尽职尽责,始终是他的人生追求。他的儿子今年还不满周岁,妻子平时还要上夜班,但他一年来从未因家庭事务而影响审判工作。一次孩子发高烧住院,又吐又泄,但由于当天安排有案件开庭,并且双方当事人都是外地当事人,一方还是香港当事人。为了维护法院的权威,不给当事人增加负担,他毫不犹豫的登上了审判台,一丝不苟地进行庭审,下午庭审全部结束后,他才匆匆赶去医院。

    五、与时俱进,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努力做一名新时期的知识型法官。

    多年的工作和实践使刘文辉同志深深体会到,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人民法官,仅有维护社会正义的良好愿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综合审判能力,才能无愧于法官的光荣称谓。参加工作以来,他从未间断过对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利用点滴的时间阅读法学论著,参加专家的授课,尤其是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总是反复钻研、领悟,不断地充实整合自己的知识结构,目前正在攻读硕士学位,努力使自己成为知识型、专家型法官。他还坚持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结合工作实践和学习体会撰写调研文章,全年共在国家和省市级刊物发表论文及案件九篇。他撰写的《证据交换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荣获河南省法学会论文评比二等奖,《涉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一文在省法院举办的学术论文研讨会上获奖,并被选送参加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会。尽管有了扎实的理论功底,但在审理涉外、融资租赁、票据等新类型案件时,他总是翻阅大量的资料,广泛收集有关的信息,做到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并能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他在审理涉外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对于涉外案件的送达程序及送达文书的格式全省尚未有统一的认识和固定的格式,他便通过查阅各种资料,结合自己的办案实践,反复琢磨,认真思考,拟写了一整套涉外案件送达文书的格式,并且获得了上级法院的认可。他所撰写了《集中管辖后涉外审判的调研报告》,总结了涉外审判中的经验,分析了涉外审判中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得到省高院的高度评价。

    六、廉洁自律,维护法官和法院的良好形象。

    在工作中,刘文辉同志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始终把廉洁奉公,严肃执法作为自己的工作指南,做到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原告与被告一个样,说情与不说情一个样,送礼不动心,说情不手软,处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威信,使胜诉方赢得堂堂正正,败诉方输得明明白白。今年在审理两起案件中,刘文辉同志先后拒收贿礼共计6万元,以自己的实际行为维护了法官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受到了同志们和当事人的好评。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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