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作见证 6万现履行
作者:郑州中院民一庭 袁 斌 发布时间:2011-01-24 09:48:03
2011年1月21日,当事人杨新民提着6万元钱来到法院交给对方,双方第一笔调解款在法官的见证下履行完毕。
双方当事人因为土地租赁发生纠纷,作为有丰富审判经验的闫明审判长和主审法官袁斌,开庭后认为本案有调解的可能,于是“面对面,背对背”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调解的过程是双方互谅互让的过程,也是与法官建立互信的过程。经过几轮的调解双方都与法官建立了互信,都同意以12万数额达成调解,双方为了避免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遂要求在法官的见证下履行第一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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