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上班时间还没有到,从巩义赶来的四位农民工兄弟早已手持“秉公执法,维护民权” 在郑州市中级法院门口等候为他们主持公道的闫明审判长和袁斌法官,用送锦旗这种传统的方式,表达他们对郑州中院高效公正审理案件的感激之情。
2009年11月1日,晋金龙4人在施工时由于提升机发生故障从二楼坠落受伤。工程的承包方濮阳市元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4位农民工的雇主相互推诿,4位农民在医院住院花去10几万得不到赔偿。因濮阳市元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认可双方的劳动关系,4位农民工的工伤保险申请被巩义市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止,这意味着本次诉讼的结果关系农民工兄弟的工伤保险是否能够得到支持,本次诉讼的时间的长短关系到农民兄弟得到救命钱的长短。为了使农民兄弟流血后不再流泪,感受到阳光般的温暖。郑州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受理案件后,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要求,决定组成巡回法庭前往郑州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巡回审理本案。巡回法庭经审理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故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当庭进行了宣判。4位农民工拿着双方劳动关系成立的判决书向巩义市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继续进行工伤赔偿。虽然他们的维权路还很长,但是他们对郑州中院法官们高效公正的审理非常感激,于是出现了今晨法院门口的一幕。